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验收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第十七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德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3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1段228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表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胡雅爽)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七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德阳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实施方案》第十七项整改任务:龙佰钛业钛石膏堆场已达最大设计库容,3万吨钛石膏非法外运处置,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目标
完成龙佰钛业钛石膏堆场环境问题整治。
整改措施
1.2023年6月底前,加强龙佰钛业综合监管,依法依规对龙佰钛业钛石膏非法外运处置行为开展调查处理。
2.2023年9月底前,将依法查处的非法外运处置的疑似钛石膏和混有疑似钛石膏的土壤运回龙佰钛业。
3.2023年12月底前,探索钛石膏综合利用途径,启动广济镇祈祥村钛石膏土地复垦试点。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广济镇祈祥村钛石膏土地复垦试点。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有限公司非法转运钛石膏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德环罚〔2023〕7号);
******有限公司已将运至“5·12”地震遗址、绵阳市安州区黄土镇新光村、天府大道北延线德阳段的钛石膏清理回运;
3.积极探索钛石膏综合利用途径,已完成广济镇祈祥村钛石膏土地复垦试点项目,并于2023年2月27日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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