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学校申报。
(二)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于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17时受理项目网上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各申报单位审核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日,须在申报截止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本校安排:
******学院(部)在申报过程中积极组织专家辅导,提升申报质量。
2、请依托本校申报的老师,于3月20日24******学校将于3月21日-3月28日进行集中审核确认。
联系人:张柳/陈钰
联系电话:5******/******
******办公室)、科技发展研究院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