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10-440112-04-01-19844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莲潭经济合作社城中村改造项目复建安置地块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街道火村社区东南角,东至东鹏大道,南至骏业路,西至南岗河,北至骏达路。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幼儿园地块3759平方米)。住宅地块容******************幼儿园、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需根据基础资料、勘察初步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勘、详细勘察、管线探测、建设方案汇编(如需)、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必要时组织开展设计考察调研、初步设计及概算、BIM技术应用、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发包人办理勘察设计、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如需)、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的报建报批;配合相关部门概算审核并取得批复、配合发包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勘察阶段、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深度需满足政府相关部门项目政策中初步设计报批内容及深度要求)。包括场地的岩土工程、地质勘查、基坑支护设计、地基及软基处理设计、建设方案汇编(如需)、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市政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单体报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含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BIM技术应用、因政策变化或相应外部条件改变带来的相应设计工作、总控协调类工作、汇编整理类工作,与本项目勘察阶段、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相关的设计及配合报批报建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54.68936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注册地在香港的企业(以下简称“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8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6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6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6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知凤街9号知识城大厦7楼01-06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魏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0号1706-1707-1708-1709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