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沈阳分行2024-2025年度部分抵债资产、固定资产投保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委托******有限公司就******银行沈阳分行2024-2025年度部分抵债资产、固定资产投保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HENGJINGBANK SY ******(ZJZB-2024-21825)
项目名称:******银行沈阳分行2024-2025年度部分抵债资产、固定资产投保项目
2.项目内容、范围、规模:
2.1采购内容:
(1)******银行沈阳分行部分抵债资产、固定资产2024年保险采购项目;
(2)******银行沈阳分行******银行保险(包括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财产综合险(抵债资产部分)、公众责任险(抵债资产部分))、车辆保险。
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2.3项目预算金额:249.29万元。(保险合同签订后,新增保险资产按照签订合同费率执行)
2.4投保期限:一年。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保险类型 | 险种 | 最高限价 |
抵债资产 | 财产险 | 万分之二点五五 |
公众责任险 | 千分之一点五五 | |
固定资产 | 财产险 | 万分之二点五五 |
公众责任险 | 千分之一点五五 | |
交强险 | 按照2020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标准执行 | |
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5万/座) | 响应折扣:自主定价系数为0.5-1.5之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将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则需提供法人企业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3.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2.7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并提供下列查询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3)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8近一年内(2023年1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一法人的保险公司仅允许一家分(支)公司参与本项目,符合银保监会关于保险经营区域的政策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休息)。
******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 费)。如遇平台操作性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潜在投标人将文件购买登记表(加盖公章,******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附件1)及汇款凭证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项目编号+XXX公司”。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收取现金,只接受公对公汇款。(电汇请用单位账号,并务必备注招标编号,报名时请提供电汇凭证)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潘纪平
联系电话:******(报名请提前联系)
邮箱:******
户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开户地点:广东省 广州市 账 号:************047
注:我司每个项目收款账户不相同,请以本公告为准汇款。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12月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如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09:00(北京时间),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2-1号(1101)美景新天地五楼505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24-******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10000
招标代理项目联系人:潘纪平 赵梓添 王玉峰 电 话:******
电子邮件:******
户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047 开户地点:广东省 广州市
9.其他要求: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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